回覆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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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委會您好,已收到您的維修通報,由於此次通報內容為12樓漏水相關事宜,貴社區於110/02/03來函(涵管字第1100315002號)詢問頂樓磁磚隆起問題,公司於110/03/22回函給社區,已告知如管委會決議由社區自尋廠商修繕,因公司無法預期該廠商施作工法,故後續如破壞到原始防水層導致12樓漏水...相關問題時,公司不另負責。
貴社區於110/03/07來函(涵管字第2020032708號)告知公司決議由管委會另覓廠商施作,故防水保固改由管委會負責,公司建議請社區配合廠商前往查看及維修,謝謝。 |
維修部 |
本次漏水處非本社區前次自行施工之部分,而本管委會是負責12D之頂樓防水保固,而非其他部分,我們都知道順富鑫公司是有信譽且願意幫助社區處理的公司,懇請順富鑫公司惠予協助,派員前來會勘,與管委會共同研商處理事宜。 |
社區管委會 |
您好!已收到管委會通報 與您說明回覆如下:
因委員會通報事宜,為天花板龜裂於水管旁相關之滲水問題,屬於防水修繕工程,貴社區已過保固期,公司配合防水廠商前往會勘(非施工)車馬費600元,如需廠商服務請再次回覆維修網以利後續安排。
公司4/1回覆內容-建請貴社區配合之廠商維修較能省費用,以上建議說明,謝謝。 |
維修部 |